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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目  录

一、出台背景... 2

二、培训形式... 2

三、企业的范围... 2

四、补贴形式... 4

五、培训补贴申领程序... 5

六、培训补贴的申报材料... 6

七、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简介... 7

八、我院可合作承接培训项目的企业类别... 8

九、我院可承接的培训项目 

一、出台背景

2019年9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京政办发〔2019〕18号),提出要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围绕首都十大高精尖产业,将技能提升培训纳入产业服务包,以需求为导向,开发培训项目;对于高精尖产业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于参加培训且培训后在本市相关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上述标准的50%给予个人奖励补贴。

二、培训形式

包含企业组织的培训和人才自主参加的培训两类。

(一)企业组织的培训:每班次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1、企业内设的培训部门组织的内训

2、企业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并与之签订培训协议,组织开展的培训

3、企业组织的培训,参训人员应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此类人员不享受个人奖励补贴。

(二)人才自主参加的培训。是为了提升个人技能水平,自愿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的以就业和转岗为目的的技能提升培训。

人才应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在社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后,被本市高精尖产业企业录用并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此类人员在我市高精尖产业企业就业3个月后,可享受个人奖励补贴。

三、企业的范围

为在本市注册、符合《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2018版)》中的行业类别,且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相关资质或经省级以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其他承担重大项目或重点科研任务的企业;对于未盈利的投入期企业,其研发投入应占总投入的60%以上,或固定资产投入占总投入的50%以上,且应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良好的市场前景。企业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经科技部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具有相关资质或经省级以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是指经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国家或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或品牌培育机构;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北京地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经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经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经市科委、市教委、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北京市大学科技园,经市科委认定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经市科委、北京众创空间联盟(北京创业孵育协会)挂牌的北京市众创空间。

(4)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专注核心业务、深耕细分市场、产品质量好、技术实力优,创新能力强,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评价入库的中小企业。

(5)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市场份额高、质量效益优、经营管理精细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入库的领先企业。

(6)承担重大项目或重点科研任务的企业,是指直接承担国家级或市级科研项目或科研任务的企业。

(7)未盈利的投入期企业,主要是指高精尖产业中研发投入较高,一般应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良好的市场前景,但尚处于发展初期,未取得盈利的企业。

关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执行。

四、补贴形式

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可提出申报。企业组织的培训,申报主体为本企业;个人参加的培训,申报主体为所在企业。

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可重复享受。

1.对企业的补贴标准。根据企业规模和年度内培训人次采取分档、限额的方式进行补贴。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且经绩效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不超过培训总费用50%的比例,给予企业补贴。其中,规上企业补贴上限为800万元;着力扶持规下及成长型企业,未提出培训人次要求,其补贴上限为100万元。

其中,规上企业和规下及成长型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市统计局相关划分办法确定。

2.对个人的补贴标准。参加技能培训后在本市高精尖产业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不超过培训总费用50%的比例给予个人奖励补贴。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3次,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上述标准;同一培训项目不可重复享受。

3.补贴资金使用范围。

企业申领获得的补贴资金,具体用途为:

(1)师资费。指培训师的讲课费、课程开发费、教材开发费、课件制作费、教师的食宿费、交通费等。培训师包括本单位职工。

(2)培训所需设备设施、软件、网络培训账号等购置费。

(3)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资料费。

(4)培训场地费(利用自有办公场地除外)。

(5)支付给受托关联企业、院校、第三方教育机构的培训费用。

(6)缴纳本企业社会保险费。

(7)个人因工作需要参加社会培训,向有关部门或机构交纳的报名费、注册费、学费、教材费、考试费、评审费等。

以上培训总费用依照资金用途核定。

企业和个人申领获得的补贴资金,不得突破规定的支出范围。

五、培训补贴申领程序

(一)提交申请。首次申报时间为6月1-5日,以后申报时间为每季度前两个月。企业登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专题专栏”下的“高精尖技能提升培训平台”(http://jxj.beijing.gov.cn/),按照要求线上填写培训基本情况,并提供相应材料的电子版(签字或盖章)。当季度未申报的可在下季度申报。

(二)各区初审。首次审核时间为6月8-9日,以后审核时间为每季度末月1-5日。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提出补贴发放意见(同意发放补贴的对象及额度),将审核结果提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市级部门审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初审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汇总形成补贴意见。

(四)公示。对拟给予补贴的企业或个人,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用款申请及拨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公示情况,向市人力资源社力保障局提出用款申请。待补贴资金下达后,按规定办理拨付手续,其中个人奖励补贴资金由所在企业全额发放至个人。

六、培训补贴的申报材料

1.培训基本情况信息及企业承诺书(需签字盖章)

2.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1,样表)

3.委托培训协议(企业内部培训、个人自主培训不提交)

4.培训方案(个人自主培训不提交)

5.培训费用支出票据(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6.培训绩效说明表(附件2)

7.培训视频录像备案表(附件3,个人自主培训不提交)

除此以外,企业申报个人自主培训补贴,还需提交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明、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课程计划、师资、培训方式、人数及批次、考核方式等内容。培训费用支出票据的列支项,参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办法》中补贴资金使用范围1-4项。

 

七、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简介

2002年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是一所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是由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的事业单位法人。2012年学院被评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传媒设计(专科)和学前教育(专科)自考主考校,京津冀职业教育教学协同发展联盟“成员单位”,京津冀信息安全产教融合联盟“理事单位”,北京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 “理事单位”。

学院现有讲授新一代信息技术类培训项目的相关教师20人,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1人,北京市优秀教师2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5人次,北京市青年英才计划10人,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首席指导教师2人,并聘请企业人员作为学院的兼职教师,将真实项目引入教学。近几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计算机网络应用”和“虚拟现实应用”等赛项中获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奖项十余项;获得全国一等奖三项,全国二等奖六项,三等奖三项,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市二等奖一项,三等奖四项,连续三年带领学生获得“中国大学生新媒体创意大赛。

学院建设有智慧教室7间,多媒体教室20间,公共机房6间,“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数字艺术中心”、“移动应用开发实训基地”、“通信与三网融合”等一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拥有文创实训室、虚拟现实实训室、移动应用产品开发实训室、思科网络实训室、大数据技术实训室、移动互联开发实训室、物联网移动通信实训室等21个实训室,可进行商业平面设计、数字出版物设计与制作、影视动漫制作、虚拟现实产品研发和大数据等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除满足实训教学条件外还可以承接相关培训项目和外部课题

八、我院可合作承接培训项目的企业类别

序号

行业大类

行业小类

17代码

17名称

经营范围表述

注释

新一代信息技术(21个)

1

新一代信息技术

移动通信关键设备和宽带光通信传输和接入关键设备

3921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制造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和宽带光通信传输和接入设备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

新一代信息技术

移动通信核心元器件

3983

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

制造敏感元件;制造传感器

3

新一代信息技术

移动通信终端产品

3922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制造移动通信终端设备

4

新一代信息技术

移动通信网络运营服务

6312

移动电信服务

经营电信业务


5

新一代信息技术

光纤宽带网运营服务

6410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经营电信业务


6

新一代信息技术

下一代互联网运营服务

6410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经营电信业务


7

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型显示设备及器件

3974

显示器件制造

制造显示器件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8

新一代信息技术

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运营服务

6321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9

新一代信息技术

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运营服务

6322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10

新一代信息技术

卫星遥感及卫星通信运营服务

6339

卫星传输服务



11

新一代信息技术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6519

其他软件开发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12

新一代信息技术

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

656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13

新一代信息技术

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

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4

新一代信息技术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6450

互联网数据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数据中心只允许建设PUE值在1.4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且仅限在城六区和城市副中心外)

15

新一代信息技术

大数据应用与服务

6450

互联网数据服务

大数据资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16

新一代信息技术

云计算服务

6450

互联网数据服务

云计算服务

17

新一代信息技术

云计算软件

6519

软件开发

云计算软件开发


18

新一代信息技术

物联网技术和应用服务

6532

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


19

新一代信息技术

高端终端产品

3911

计算机整机制造

制造计算机整机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0

新一代信息技术

超高清设备研发生产

393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4K及以上超高清拍摄、编辑制作、编解码、传输和显示等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21

新一代信息技术

超高清设备研发生产

3939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九、我院可承接的培训项目

1、基于Python的机器学习与数据分析 (总学时:48学时)

(附件4 培训教学计划)

2、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总学时:160学时)

(附件5 培训教学计划)

3、大数据分析基础(总学时:64学时)

(附件6 培训教学计划)

4、机器学习 (总学时:80学时)

(附件7 培训教学计划)

5、大数据基础课程(总学时:48学时)

(1)培训对象:零基础或初级程序开发人员,也可以是Python爱好者,要求先修过C或Java程序设计、数据结构的人员,高校相关专业的教师

(2)培训目标:JAVA基础知识,程序控制结构,常用对象、数据结构和算法,面向对象编程、多线程及网络编程技术。目标:初步具备一个优秀的软件开发人员

(附件8 培训教学计划)

6、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总学时:48学时)

(附件9 培训教学计划)

7、人工智能数据标注与实践(总学时:58学时)

(附件10 培训教学计划)

8、信息与软件开发攻防实训(总学时:120学时)

(附件11 培训教学计划)